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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8-05-29 作者:蓝海莲 来源:复旦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复旦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201852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宣部、中组部、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是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全校所有教职工都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凝心聚力。

第三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引导教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扎实做好“四个服务”,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

第四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紧密围绕教职工思想实际开展学习,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引导教职工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二章  学习内容

第五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宪法、法律、法规;

(四)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五)世情国情、社情民情、重大时事政治;

(六)党史、国史和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史;

(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八)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九)教育、科技、卫生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新知新义;

(十)复旦大学校史、大学精神、各项规章制度及学校重要决策部署;

(十一)教育科技卫生和其他行业的重大先进典型事迹;

(十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三章  学习形式和要求

第六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机制,以党支部扩大学习为主要形式,结合本单位特点,发挥学科、系所、教研室等组织的作用,确保政治理论学习覆盖到全体教职工。

第七条丰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广泛采用原文精读、音像资料观摩、辅导报告、专题讨论、教师沙龙、读书会、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吸引力、参与度和实效性。鼓励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国家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教学,让教职工在实地体验和亲身感受中悟初心、看发展,明担当、践使命。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学习。

第八条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安排在周二下午进行,全年不少于8次。各二级单位要按学期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对个人自学提出要求,不得以业务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

第九条教职工中的中共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层,同时还要积极参加各类党员教育和干部教育。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所联系单位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学校党委对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统一领导规划,统筹管理和部署安排。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定期编发学习参考材料,明确学习要求,对各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二级单位党委、总(直)支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推动学校理论宣讲团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建设。完善师资库、课程库建设,组织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到基层单位举行理论辅导报告,在图书馆设立专题理论书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设立理论学习园地。

第十二条建立学习记录制度,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情况、出席情况及主要内容如实记录。建立教职工学习信息化档案,记录教职工参加党校培训、支部学习、理论报告、社会实践、读书交流等各种形式学习的情况。

第十三条加大资源投入。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支持理论宣讲团、师资课程库、教师社会实践和国情教育等基础性项目建设,保障学习资料书籍的编印购买。二级单位要落实保障措施,保证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开展。使用学校公共会场、教室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免收会场使用费。

第十四条保障学习时间。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在安排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任务和其他各类活动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安排,保证周二下午的集中学习时间。各二级单位党委、总(直)支要对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教职工另行作出学习安排。

第十五条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监督考核。把各单位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二级单位党委、总(直)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校内巡察的重要内容。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各类评优评奖、人事考核、党员评议的参考依据。

第十六条重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推广工作。通过学校校刊、广播台、校园新闻文化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动态、经验和成效,在全校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二级单位党委、总(直)支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附属医院党委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医务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鼓励离退休教职工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情况开展理论学习。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